河北省邢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春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河北省邢台市民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塑造推广“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城市品牌为抓手,心怀“国之大者”,站位全局,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兜住底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进民生福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注重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切实引领和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泉润邢襄·大爱民政”党建品牌,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带着民生干、民生跟着民声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民政大讲堂”活动,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开展“爱岗敬业,创新有我”亮点述评活动,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堪当大任、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
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积极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回头看”成果,严格落实刚性支出扣减、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开展认定和常态化救助帮扶,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根据动态监测预警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家庭困难类型和程度,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帮扶。加快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完善部门间常态化协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聚合、资源统筹、效能提升。
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上持续发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作为民生工程,对2806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实施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抽检工作,发挥等级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整体质量。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对养老服务人员分类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持证养老护理员比例,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人才支撑。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培育20家示范性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0家示范性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强化村(居)民自治,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在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六位一体”、农村“四方会谈、五步议事”协商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城乡社区治理典型培树力度,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规范社区调整程序,依法推进社区设立或调整。开展城乡社区干部素质能力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抓发展、抓服务、抓治理的能力。充分利用社区建设补助资金,改善一批农村(社区)便民服务设施,补齐薄弱环节,提高服务能力,以社区治理“小单元”的提升,推动社会大环境的跃升。
全面管好用好社会组织,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力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多措并举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能力,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工站点和品牌服务项目,提高乡镇(街道)社工站运营质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持续深化“五社联动”实践探索,促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创新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全面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历史档案电子化,确保档案查询更便捷、更高效,方便群众办事。出台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规范,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县级婚姻登记机关的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纠纷调解室)建设。全面推行婚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习俗治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施“精康融合行动”,确保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达到50%以上。提升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市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