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娜
近年来,江西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不断建机制、强刚需、扩供给、促提升,大力发展“家门口的养老院、送上门的养老服务”,着力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久前,江西省探索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案例入选“2022年度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优化点位布局
构建养老服务“一张网”
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明确新建居住区、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200平方米,配建设施全部用于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通过改建、购置、置换、腾退、租赁等方式,整合利用老城区和老旧小区闲置资源623处,转型利用培训疗养机构、宾馆等54所,全部用于提供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设施场所和功能相对整合。
建设失能失智专业照护机构。聚焦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重点扶持建设护理型床位,推进失智照护专业机构、照护楼、照护单元建设,全省建成护理型床位9.9万张,占比达54.8%,2022年新增失智照护机构18家、床位500余张。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街道、社区、小区相衔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省街道层面综合性养老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近4000家,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其中,2022年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13家、老年助餐点228个,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
推进养老服务“送上门”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与远程支持、智能辅助等手段相结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000余张,使老年人居家就能享受“类机构”的专业照护服务,将养老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床边。
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针对老年人易跌倒、家庭环境不适老等实际,全面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一户一策”要求,根据老年人身体特点、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并配置辅助器具。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统筹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1亿元,按照平均每户3000元的标准落实改造补贴资金。目前,全省已完成改造3.6万余户,有效提升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发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指导市、县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创新“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按照每人每月50元—400元不等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经济困难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等上门服务420余万人次。依托社区党组织组建的各类服务团队及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为25万余名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老年人提供探视巡访服务。
监管扶持并重
促进养老服务量质“双提升”
加强制度规范和标准引领。《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专章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行规范。相关部门出台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十条措施、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等配套政策。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发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指南》《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南》等省级地方标准。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指导赣州市、新余市、抚州市成功申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争取项目资金1.34亿元,用于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上门服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出台《江西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实际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的标准给予差异化运营补助。
支持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将居住区配建和利用闲置资源改造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于社会力量运营,按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确定服务价格。建立择优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遴选有资质、信誉好、服务能力强的企业或机构进行运营管理,逐步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效应,引进上海安康通、中科慧康、山西易照护等国内知名企业,扶持培育乐晚晴、百姓养老、金秋养老等本土品牌。
创新人才培训模式。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2022年培训养老院院长720名、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160名、养老护理员1.25万人次;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4200余人次,提高了家庭照顾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