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冉冉)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编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打造宁夏示范性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优化全区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提升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水平,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方案》明确,宁夏儿童福利院原则上收留抚养全区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优化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职能配置,推进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案》强调,打造示范性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分3个阶段实施:2023年5月底前完成调研评估,宁夏儿童福利院组建专业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并制订接收方案,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提交移交安置儿童台账;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移交安置,宁夏儿童福利院按照“户随人走”的原则组织开展儿童接收工作,对8周岁以上、具备思维能力的儿童,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进行安置;2024年—2025年,宁夏儿童福利院将根据接收儿童,实际情况开展分类保障,开展心理抚慰和人际调试,促进接收儿童更快地适应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