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2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及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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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 资料图
曾在民航系统工作近30年
公开资料显示,王勇,汉族,1971年3月生,四川泸州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王勇曾在民航系统工作近30年,曾任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省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19年4月,王勇任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2021年4月,王勇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2024年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政治攀附
结交政治骗子
2024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通报称,王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中央对年轻干部的要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搞政治攀附,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勇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