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山东 - 烟台市 - 芝罘区
-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
- 机构性质:民办公助
- 负 责 人:高院长
- 成立时间:2021年1月
- 占地面积:10000
- 建筑面积:8860
- 床位数:256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介助 不能自理/介护 特护 认知障碍 短住旅居
- 收费区间:2740 - 71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具备医保定点资格
机构介绍
一、项目简介:
水发盛世康养烟台颐养中心卫浴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56号,该项目为烟台市招商引资的重点高端医养(养老项目),项目建筑面积9880平米,地上建筑面积1640平米。设置床位256张。
中心项目将集“医、养、康、护”为核心,以品质环境与医养结合为特色,更与毓璜顶医院展开深度合作,打造全龄段城市级康养长期照护中心,服务于自理、失能、半失能的高龄长者。
颐养中心规划及硬件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以老年人为中心,遵循适老化原则,为长者提供健康、快乐、优雅的生活环境,让长者享受到身心并护的身心服务,让长者养的安心、住的舒心、吃得放心、玩的开心。
二、价格策略与促销:
1、缴纳1000元抵3000元优惠活动
2、入住四重豪礼任您选
(1)入住赠送千元豪礼(服务包+理疗包)
(2)7天免费试住,不满意退款
(3)最低尊享床位8折优惠
(4)年缴费可享受赠送一个月服务,二年赠送三个月服务
收费标准
请登陆后查看设施
老人房间设施:- 护理床
- 呼叫器
- 储物柜
- 床头灯
- 电视
- 空调
- 冰箱
- 电话
- 独立卫生间
- 热水器
- 洗衣机
- 阳台
- 采暖
- 新风系统
- 棋牌室
- 书画室
- 舞蹈室
- 活动室
- 电脑教室
- 手工艺室
- 影视厅
- 阳光房
- 茶艺室
- 户外活动场所
- 淋浴间
- 洗衣房
- 公用电话
- 医用电梯
- 生活用车
- 餐厅
- 无线上网
- 接待大厅
- 医务室
- 保健室
- 制氧机
- 呼吸机
- 血压计
- 血糖仪
- 代步车
- 药房
- 护理站
- 心电监护仪
- 吸痰器
- 轮椅坡道
- 安全扶手
- 防滑地板
- 监控设备
- 消防设备
- 无障碍卫生间
服务内容
自理级
Ⅲ级护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Ⅲ级护理:
①、日常生活基本自理。
②、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症状较轻者。
③、衣食起居日常生活需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者(清扫整理房间,洗涤床上用品)。
1.每天打扫室内卫生
2.每天送开水到房间
3.每周洗涤被套、床单、枕套一次(冬天)
夏天为每周两次
4.整理抽屉、衣柜、床头柜等
5.代订牛奶、车票、报纸、杂志
6.管家及义工提供亲情沟通
坚持每天和长者聊天不少于20分钟
7.提供健身、娱乐设施,组织开展文体健身活动,每周不少于两次
8.建立健康档案,每周测血压、体温一次,每年生日祝贺,并送生日礼物。
介助级
(Ⅱ级护理)
介助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介助Ⅲ级护理;同时符合2~3个条件的,为介助Ⅱ级;三个以上的为介助Ⅰ级
①、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饮食、起居能自理者。
②、在护理人员的督促或帮助下,大小便能自理者。
③、肢体功能中等障碍或生活规律有时失常,自理生活有一定困难者。
④、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肺原性心脏病、心率失常、脑血管意外等)病情比较稳定,但日间生活需要予以帮助者。
⑤、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不宜多活动者或体质尚可。年龄70岁以上者。
⑥、患有轻度痴呆症、弱智、无危害精神病史者。
1.Ⅲ级护理全部内容
2.清洗衣物(手洗,干洗除外)、日用品及用具如:毛巾、水杯、痰盂等
3.每月由资深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一次。
4.每周帮长者修剪指甲、胡须、理发
5.协助行动不便的长者到医疗室就医
介助Ⅱ级
1.介助Ⅲ级护理全部内容
2.端、倒洗脸水、洗脚水
3.端送饭到房间
4.协助修养长者进行康复锻炼
5.配药,每天测量血压、体温、巡查房间
6.专业的营养师对各种慢性疾病提供配餐、食疗服务
介助Ⅰ级
1.介助Ⅱ级护理服务全部内容
2.冬天每周给长者洗头、洗脚、洗澡一次;夏天两天一次
3.协助洗脸、梳洗等
4.清洗衣物
介护级(Ⅰ级护理)
介护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介护Ⅲ级护理;同时符合2~3个条件的,为介护Ⅱ级;三个以上的为介护Ⅰ级
①、思维能力有较严重障碍,言行不能自控及大小便轻度不能自控者。
②、饮食起居有部分困难需护理员给予协助者。
③、视觉模糊不清或肢体功能障碍行动稍有困难者。
④、患有两种以上较严重器质性疾病行动困难者。
⑤、体质情况尚可,80岁以上年龄者。
⑥、精神上有轻度障碍或患有老年痴呆症者。
1.介助Ⅰ级护理全部内容
2.协助起卧
3.协助长者入厕并便后擦洗
4.协助穿脱衣服、鞋袜
5.每天按医嘱提示服药
介护Ⅱ级
1.介护Ⅲ级护理全部内容
2.协助长者吃饭、喝水、服药
3.便后身体、衣物等清洁
4.定期擦身,每日洗下身
5.协助长者更换体位
6.协助长者使用代步工具
介护Ⅰ级
1.介护Ⅱ级护理全部内容
2.喂饭
3.口腔护理
4.每天皮肤护理,受压部按摩,定时翻身
5.床上清理大小便
特级护理
特级护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称为特护
①、思维功能严重障碍,完全不能自控和自理大小便者。
②、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不起不能下地行走者。
③、不能自理饮食,一日三餐需护理人员帮助者。
④、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肺原性心脏病、心率失常、脑血管意外等)病情正处于活动期必须绝对卧床者。
⑤、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要密切观察或监护抢救治疗者。
⑥、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功能严重丧失,生活需特殊照顾者。
⑦、因特殊原因须特护者。
⑧、入院者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上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者。
1.介护Ⅰ级护理全部内容
2.早晨为年长者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帮助年长者洗脸、洗手、洗脚、洗臀部。对有可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年长者,使用安慰性、鼓励性语言,使其协助料理
3.定期为年长者沐浴,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沐浴,并为长者每日擦洗
4.每日更换内裤,每周洗涤外衣一次
5.为发生呕吐的年长者及时清洗更换衣服
6.做好年长者大小便护理
7.为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年长者,做到勤查看、勤换尿片,勤清洗下身,更换衣服被褥,保持年长者清洁
8.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9.加强巡视居室,观察年长者睡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0.细心观察并掌握年长者饮食起居及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情况
11.医务人员每日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年长者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做到用药、治疗到床边
12.严密观察患病年长者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13.提供24小时专人护理,确保各项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保证输液极其他各类引流通畅
14.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年长者,定时翻身,变换卧位,检查皮肤受压情况,严防褥疮发生
15.根据专护对象病情需要,配备各种医疗监护器械及药品,及时准确配合抢救
入住须知
入住须知一、凡有意入住盛世康养烟台颐养中心者,须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并提供一位经公寓审定有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保证人保证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所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保证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服务合同中要求经公寓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应材料,签订养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入住。
入院前的体检或近期(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文件。有传染病、精神病、老年痴呆症、脑萎缩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因提供虚假证明入院后才发现的,由入住人和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体检项目包括: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脑CT、B超、骨质疏松检查等。
入住时须携带自换衣服及相关日用品。入住后要按合同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寓批准方得更换。
本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除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均按照明码标价收费。
二、入住老人应积极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不传不信任何邪教,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的活动,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入住老人及其家属不允许在楼内吸烟、酗酒、大声喧哗。入住人如出现违规、自杀、自伤、自残的情况,以及卧床吸烟、酗酒、滋事寻衅、打人、骂人、破坏公物等行为,公寓有权予以制止,所发生后果由行为人、保证人及其家属负责,情节严重的,公寓可解除养老合同,限期入住人离开公寓。
入住人因不遵守公寓规章制度和警示、提示,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损失,公寓不承担责任。
三、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以平和的心态与其他入住老人相处,不准骂人、打架斗殴,以防造成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摔伤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不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不准故意伤害他人,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及他人伤害。
四、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服务,按时就餐,按时作息,积极参加公寓的娱乐健身活动,为维持公寓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衣冠不整时切勿到自住房间外活动。
五、积极配合维护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爱护一切公物,节约能源,按照院内规定,不得使用燃器、利器、刀具、电炉、电锅、电热毯等有危险性用品。退寓时,屋内物品少件或破坏均需按价赔偿。
入住人不得从事维修电器和私接电线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所造成后果由入住人及其保证人负责,公寓不承担责任。
由于入住人不当使用电器造成的损害,公寓不承担责任。
六、贵重物品,应交公寓前台妥善保管,自行保管发生丢失的,公寓不承担责任。
七、遵守养老院的外出实行请假制度,不准私自外出。入院者外出或家属接老人外出均应到护理部请假登记,凭外出请假单方可离院。
入住人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情况,公寓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私自外出的,只负责通知家属的义务,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老人外出回院后需要到护理部办理销假手续。
八、养老院不是医疗机构,在入住人出现急病、重病、自然摔伤、病故等事件时,公寓只负责通知入住人家属,情况紧急时将病人送入医院急诊,不负责陪护和办理住院、转院等事宜,也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九、老人入住时应将携带的全部药品交甲方护理部保管并登记。应向护理人员说明哪些是每天服用的,哪些是备用的。需服用时由护理人员监督服用并做记录。
十、注意食品安全,不食用变质食物。请家属配合,不给老人送不适宜老年人食用食品,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本院不承担后果。 十一、餐厅提供包餐和零点餐服务,就餐形式包括到餐厅就餐和送餐到房。
十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呼叫服务,二十四小时流动巡视服务。护理型老人洗澡应告知护理员,洗浴时不要使用卫生间门锁,先开冷水再开热水。而半自理型老人应在护理人员陪护下洗澡,禁止自行进入浴室.
十三、房间内备有紧急呼叫器,如遇紧急情况或身体不适请使用呼叫器,确保服务及时。
十四、外出要关灯、关水阀,锁好柜门和房门,随身携带门卡。日常上下楼使用电梯,不要走步行梯,以免发生意外。如遇火灾或者地震,切勿使用电梯,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有序疏散。
十五、养老院内请勿携带或者饲养宠物。
十六、老人家属探视应遵守养老院探视规定,不得留宿。
保证人及入住老人其他近亲属,应当与公寓保持联系,联系方式及地址变更后要及时通知公寓,否则对造成不能通知或延迟通知入住老人的关系人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七、入住者需提前结束托老,应提前十天通知公寓。退托时间以办理完相关手续为准。
合同终止以双方办结相关手续为准。
相关手续包括财物清点、结算费用,返还押金等。
十八、入住人结束托老,离开公寓时,自己的物品应同时带走。入住人病故后三日内,保证人及其他家属应将其生前物品清理带走,公寓不负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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