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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退休老人去世后的待遇有哪些?养老金还可以由配偶领取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1 09:25:59   浏览次数:1266  发布人:4270****  IP:117.173.23.***  评论:0
    导读

    免责声明:本文所有数据内容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可作为官方发布的真实情况!如有不同声音,请私信或者评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谢谢大家! 我们国家的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并不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显示,2020年我国共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762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数量是16068万人,两者之

    免责声明:本文所有数据内容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可作为官方发布的真实情况!如有不同声音,请私信或者评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谢谢大家!


    我们国家的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并不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显示,2020年我国共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762万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数量是16068万人,两者之比大约是4:5。


    大家都知道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高。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养老保险基金待遇3350元每月,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均只有174元每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充,但是缴费和待遇差距还是蛮大的。




    确实有很多家庭,家里只有一个人有职工养老金。特别是过去的一些单职工家庭只有男性有退休金待遇。按照我们现在的退休养老制度,养老金只是为参保职工按月发放的待遇,并没有为其家属提供保障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退休老人去世以后其家属可以享受三项待遇: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另外,一些个别地方还会对其家属发放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丧葬补助金,一些地方也称之为丧葬补助费。最初的规定可以找到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有关的标准是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不过在后来1957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中,丧葬补助费的标准变为了50~100元。当时的工资水平很低,但是限定了定额。后来,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自己的丧葬补助费标准,并完善了有关规定。


    现在大多数地方的丧葬补助金都是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山东省是1000元,90年代制订的。北京市是5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上海、福建、天津等地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深圳等地是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抚恤金,一般也称为一次性抚恤金和一次性救济费(救济金)。目前,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待遇都是一次性发放,没有按月发放的情况。但是工伤职工的遗属领取的抚恤金确实是按月发放,一般领取30%~40%的去世前工资水平。按照十四五规划,我们要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政策。希望能够对因病非因工去世家属出现按月发放的待遇,这样相当于转化过去的养老保障由个人为家庭,更有利于人们多生育吧,呵呵。




    抚恤金的待遇各地也是千差万别的。最初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工资或者退休费。现在上海、深圳等地也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其他地方也确实发生了很多变化。比如说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去年的标准就达到了67870元。黑龙江省是6000元。浙江省是最低1万元,每缴费年限增加一年抚恤金再增加1000元,最高不超过2.5万元。福建省是5个月的省平养老金,贵州省、河北省是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


    毕竟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全国统一标准的路已经不远了。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实际上是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看做一种个人积累的账户。参保人领取不完,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按照现在的养老金计发月数差不多能领到75岁左右。不过,相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将会修订完善。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目前上海、山东、陕西等地还有这样的待遇。上海市只有570元,其他地区还要低,比当地的低保水平要低的多。真正困难的家庭,基本上都已经纳入低保了。


    相信未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我国的退休职工去世后的遗属保障也会越来越完善,能够给其家庭提供完善的保障。未来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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