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三人社居保【202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广大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消除社保基金安全隐患,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如期完成专项清理工作,经局领导同意,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胡永民为组长的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渑人社【2021】57号)文件,为切实加强专项清理工作做指导。
9月3日上午,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了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议。社会保险福利股、居保中心、各乡(镇)人社所负责人参加会议。局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主任科员姚龙伟参加并主持会议,社会保险福利股负责人宣读了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县居保中心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针对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但未申请、重复领取待遇、服刑人员、死亡未做待遇终止、长期失联和其他待遇暂停等七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县居保中心牵头,各乡(镇)人社所配合,按照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理清暂停原因,落实处理办法,遏制风险增量,建立防范和化解隐患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服务流程,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确保9月10日前核查率达到100%并全部清零。
会上,姚局长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和管理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居保中心、各乡(镇)人社所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二要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复杂性和必要性,对全县暂停待遇人员开展一次大清查、大筛查、大核查,逐村逐人排查,把情况摸透搞清,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要要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为抓手,确保工作质量,注重“真”“实”效果,坚决杜绝不认真、走过场,对居保业务经办、基金管理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四要建立工作日通报制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将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动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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