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起,这3类人到手的工资要增加,包括退休老人和在职人员,看看你在其中吗?
第一类,山西省的低收入和失业人群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各省市要参考当地的收入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最低生活保障等等因素,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以来,已有上海、天津、西藏、北京、浙江、江苏、湖北、黑龙江、江西、新疆、陕西、宁夏、甘肃、山西、辽宁等15地上调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山西省政府今年9月初发布通知,决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7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4档,调整为1880元、1760元、1630元3档。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0.8元、二类10.1元、三类9.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9.8元、二类18.5元、三类17.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一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低收入群体,到手的收入将会直接增加,除此之外,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社保待遇也会提升,比如失业保险金待遇是根据社保缴费年限确定领取月数,根据最低工资确定每月领取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职工累计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也会提升。
第二类,北方退休老人将领到一笔取暖补贴
冬季取暖补贴是一部分北方省市退休老人享有的福利制度,北方的大多数省市是10月底或者11月初开始供暖,因此10月份是各省市征缴取暖费的窗口期,5个月的取暖费对于退休老人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为了减轻退休老人的经济负担,多省市的社保机构将会在10月份发放养老金时,随之为2021年9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离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各地发放的标准有很大差异,比如山西省每人每年3360元,山东取暖补贴为1700元,宁夏三种类型的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分别为4193元、4193元、2827元。
第三类,哈尔滨市的劳动者能领到低温津贴
夏季室外的高温劳动者可以领取高温津贴,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摄氏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摄氏度以下的,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多省市领取的时间跨度是6月到9月,高温津贴刚刚结束,低温津贴就来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9月15日发布的政务动态,《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寒冷季节从事室外劳动岗位、工种的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发放的时间跨度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发放。不过哈尔滨市的在职职工要注意,室内劳动者是无法领取这笔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