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缴纳的是外地的养老金,但是人并不在外地长期居住,将来养老金的待遇该怎么领取呢?这个问题,其实还是对于一个在职的企业单位员工,是比较常见的。因为现在很多大型的企业单位,它往往会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这样的二级单位。但是这样的二级单位,并不一定和自己的母公司或者说集团公司在同一座城市,那么往往就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形。
举个例子,假设你入职以后直接跟自己的集团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通过集团公司来交纳社保待遇,那么很显然你的社保的缴费地点,就是自己集团公司的注册所在地。但由于你所在的集团公司拥有很多的二级公司,那么把你派往二级公司去工作,这种情况下就造成和自己社保缴费地点不一致的情形,而且你长期在这个二级公司工作,也就长期居住在了这座城市,那么形成了社保是异地交费的情形。
对于将来自己养老金在哪里领取的问题,这个话题实际上现在谈还有些为时尚早,因为你并不一定能够一辈子都在这一家企业单位工作,有的人他可能更换工作单位或者说跳槽的概率是存在的,假如你换了一家工作单位,换到了你长期居住这个城市的一家工作单位,那么你的社保关系自然是可以转移过来,将来也很有可能能够在自己长期居住的这座城市,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但如果说你确实,就只是在这一家单位工作,并且你们所在的工作单位,也一直是按照集团公司来交纳社保待遇,所以长期造成了这个社保异地交费的情形。对于这样的一种现象,那么我们将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很明显,你只能够通过自己集团公司所在地去办理退休,享受该地区的养老金待遇,包括你的职工医保的退休待遇,都是集团公司所在地区的待遇。
如果说你的集团公司的所在地是一线城市,比如说像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大城市,那么对于你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好处,毕竟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大城市相对来说,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首屈一指是非常高的,那么将来你所享受到养老金的水平也自然会比你居住的这个城市要高不少,所以说你可以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收入,这是对于你的好处。
当然也有不好的一面,就是职工医保退休之后,那么你不可以直接去享受本地区的医保报销结算,如果要跨地区就医结算,仅仅只有不超过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到实时的结算,如果去别的医院看病就医,那么你可能就需要先行垫付,然后回到参保所在地进行二次的手工报销,相对是比较麻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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