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所在地区: 安徽 - 阜阳市 - 阜南县
- 机构类型:老年公寓/养老公寓
- 机构性质:民办
- 负 责 人:孙秀芳
- 开业时间:2014年3月27日
- 床位数:72张
- 收住对象: 自理 半自理/半失能 不能自理/失能卧床 特护 认知障碍 候鸟旅居
- 收费区间:1000 - 4000
-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机构介绍
尊老爱幼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今天这个物质愈加丰富的时代里,年轻人的工作也日益繁忙,无暇顾及到身边的父母。特别是当前农村中存在较多的五保户、无子女户、双女户以及空巢老人,他们在吃饭、购物、娱乐、就医等方面无人照料,和当前欣欣向荣的社会形势不和谐。传统的分散供养方式已经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举办养老院集中安置这些老人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院不仅是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客观要求。
从我市日前的调查情况看,多数老年人是赞成和欢迎建立养老院的,其态度是积极明确的。我国各大中城市养老院发展的实践证明,兴办养老院确实减轻了政府以及家庭养老压力,弥补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欠缺,缓解了空巢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照顾老人的困难,消除了中青年夫妇的后顾之忧,起到了家庭养老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同时为下岗待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有利于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养老院不失为解决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有效途径和最佳选择之一,是社会化养老的主要方向。为了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多种需求,吸引更多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并推动社会养老健康发展。
我公寓经营现有养老院九年之久,有相当丰富的养老行业经验。有多位持证养老护理工作人员,两位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一位职业化养老院院长,一位持有国家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及一位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工作人员。本院将坚持以“老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亲生”为服务理念,依靠一流的设施和一流的服务,让入住的老人在生活上、身体健康上、精神文化上真正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养老院真正的成为老年人的“福地”。目前我公寓内可以同时容纳72人同时入住,内设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等。房间配套设施齐全空调,网络电视,洗手间。欢迎各位长者考察入住
收费标准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设施
暂无详细介绍,具体详情请致电咨询!服务内容
- 阜南县郜台乡康福老年公寓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 坚持福利机构的性质,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确保公寓发展,以为老年人服务为中心,认真履行职责,立足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取得一定的成绩。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 完善了公寓的生活设施。二、健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建立了与护理老人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建立了《老年公寓院长岗位责任制》、《老年公寓护理员岗位责任制》、《关于财务、护理、食堂人员管理制度》、《门卫工作制度》,以及党支部党员学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完成了全面细化的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了老人个人资料、健康状况、联系人等档案资料。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管理规则和制度,始终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出新的管理举措。同时加强与老人的心理沟通,保证每天同老人谈话,并定期安排老人与子女通话,设立亲情热线,通过谈话满足老人沟通的需要,减少老人孤独感。 (三)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公寓有计划地组织工护人员学习上级的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要求他们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对办好老年公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在实际工作中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视老人为亲人、视老人为父母的思想。 (四)在公寓内,倡导"以老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要求每位护理工作人员对待老人要“热心、爱心、细心、耐心、知心”。坚持每月一例会点评制,学习相关政策理论、规章制度,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方法,点评一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四、满足每一位老年人生活要求。一是让老人吃得好。公寓一日三餐根据老人吃的特点,早餐为白米稀饭, 包子, 馒头、饺子, 馄饨, 中餐二荤一素一汤,晚餐是饭菜, 面条, 米粉. 老年人该吃什么,怎么吃,写得清清楚楚。较好地安排了老人的伙食;同时,还每月征求一次老人意见、调整一次食谱,做到每天食谱不重样,既适合老年人口味,又满足营养需求。对身体素质差和生病的老人,单独安排饭菜,由服务人员送到老人房间。 在未来的工作重点主要围绕“锐意进取、创新求实、促进发展”进行。 一、 进一步完善老年公寓老人入住相关流程。使手续规范化、各项操作规范化与标准化。 二、 各项工作责任细化与落实到位。 三、 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层次化。
入住须知
1.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居住生活、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3.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到原居住地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院民,经劝导无效,而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通知丙方或者丁方接回乙方回原居住地居住。
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精神病患者或传染性疾病患者入住。
5.乙方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权利义务根据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乙方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牲畜由甲方协同丙方、丁方出租出售,所得款项统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于弥补平时零用和去世的所有后事。不便动的贵重资产由丁方妥善保管,如寿材等。
7.乙方去世后要求回原居住地村组入葬的为避免影响本公寓的正常工作及对其他院民照成不利影响,甲方有权利要求丙方、丁方及乙方有关亲属在乙方死亡后5个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遗体。甲方根据乙方遗嘱通知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安葬,丧葬费用由丙方、丁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协议。
2. 服从甲方管理及本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非特殊情况严禁外出,外出需甲方管理陪同或签订外出证明手续。
3. 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貌、不打人骂人,爱护公物,视院如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本公寓声誉的事,不说有损本公寓声誉的话。
4. 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弃物、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
5. 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的责任自行承担。
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禁止在房内装置其他设备。
7. 乙方患突发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权决定遗物的处理。
8. 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丙方、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丁方有探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办理乙方的入住担保时,丙方、丁方需提供详细的住址、通讯电话及村民小组的证明等资料。
3. 同意乙方去世后回村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在本院去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院民死亡5个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并按照乙方遗嘱予以处理后事,逾时不到者,由此所照成的费用、责任,均由丙方、丁方承担。
4. 乙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或不能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的,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由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
三、各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设置门岗室,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者乙方的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需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 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 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 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 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 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 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7. 院民之间如果发生冲突、打架事件造成的损害,由院民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丁方及乙方的亲属,丙方、丁方及乙方亲属应积极配合治疗,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有亲属的院民,由亲属出面在医院的相关告知书上签字,如果亲属拒绝配合或者拒绝签字的,则由甲方工作人员代签,如因医疗行为发生意外或者其他损害与甲方无关。(院民有亲属的,应当签订一份《代签院民住院文件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