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人们最不愿意踏足的地方,监狱绝对是榜上有名的一个,进了这儿便意味着要失去自由。且监狱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还得按照监狱制定的规定生活,接受惩罚和改造、教育、劳动等等。总的来说,普通人是必然不会想去的,然而湖南衡阳有这么一个人。因为老无所依,打起了监狱的主意,为入狱养老持刀抢劫9000元物品。那么,他最后怎么判的?
老无所依
这个老人名叫付某信,1939年出生的湖南衡阳市祁东县灵官村人,家里生活一直都比较困难。父亲在他五岁那年便离开了人世,兄弟姐妹四人,全靠母亲一人撑着。相对于村子里的同龄人来说,他还算是个读书人, 1957年高小毕业又考上了县里的林业中学。这所学校在当时是免费的,上午读书,下午劳动。
付某信在这所学校时,既能学习知识,又能帮着家里干活。不过比较可惜的是,只上了一年,学校便停办了。他只得回到村里,本来正好赶上招工,不巧的是付某信的户口还在学校没有转回来。这一转就耽误了招工,最后只好在家务农,由于家里生活比较困难,他一辈子都没有结婚。等到晚年母亲去世,便成了独自一人,其大哥在江西。
姐姐嫁到了广西,只有二哥跟他同村务农,可二哥年纪也大了。生活并不富裕,日子过得也非常艰难,自然也帮不上付达信什么。付某信呢,因为年纪逐渐大了,干不动田里的活。因此村里将分给他的地收了回去,从此,他走上了饱一顿饿一顿的艰难道路。为养活自己,他曾干过批发烤烟丝和小鱼虾进行加工后再出售,勉强可以挣两三元钱。
2003年,村里倒是将一个五保户名额给了他,一年有300元补助。到2007年,涨到了600元,可这点钱也根本不够生活的。别说肉,他每天能买个鸡蛋都是奢侈,由于太贵也不舍得通电。2008年8月份,在同乡的带领下前往广西柳州收废品,无奈年纪太大。又人生地不熟的,三天后,他决定上北京反应情况。
持刀抢劫
从广西开始,一路捡破烂,卖钱后再坐火车。总算是一路捡着破烂到了北京,抵达北京后,付某信决定抢劫。一是希望自己的后半辈子不用愁吃穿了,二是希望警察能将他的情况向上面反应一下,抢劫之路也没那么容易。2008年9月8日下午,付某信在北京站广场售票处抢了一个中年妇女的一百元钱,指望着她报警。
结果那妇女看了看他,骂了一句神经病,碍着他手里的刀没敢抢回钱。接着自认倒霉的继续排队,付某信只好转向他人,又遇上了大学学生阿芳。阿芳起初以为他在开玩笑,毕竟他看起来年纪这么大了,怎么可能抢得过自己。结果付某信还真是抢劫,两人拉扯一通后,阿芳逐渐占据了上风……
受审判刑
东西没抢成,但付某信还是引起了警察的注意,经物价部门鉴定。阿芳被抢的那个包,价值几千元,再加上包里的其他物品便达9000多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付某信被捕后的表现很好,主动跟民警走,虽然他想的是多判几年。
可其实这一行为属自首情节,且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照法律规定,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故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只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不管如何,付某信总算是进了监狱,他感觉自己的生活一下好了起来。每日三餐都能吃饱,而且吃到了两年以来的第一顿肉,同监室的人都笑话他。
因为他总想吃东西,每次吃饭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吃,很珍惜的样子。知道他有好胃口,监室的人偶尔不想吃饭或嫌饭不好吃,便会给他。于是三个月后,付某信便胖了十斤,为此他还不满只判了两年。一年半后,付某信因为表现好提前出狱,住进了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灵官镇养老院。
“这里的生活赶不上监狱”,他接受采访时这样说,又说不想减刑。其实待在养老院是他最好的归宿,老无可依确实值得同情,但试图抢劫进入监狱的行为并不可取。这说到底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无论其主观动机如何,都不能被原谅。与其待在监狱花纳税人的钱,还不如把他送进“托老所”、“敬老院”,国家解决他的吃穿问题。